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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考勤的管理制度_学校考勤管理制度心得体会

根据提供的六篇关于学校考勤管理的制度文件,可以看出这些文件主要围绕考勤管理和教师的考勤执行、教师的请假和迟到早退处理、考勤统计与考核等方面展开。以下是对这些文件内容的一些分析:

  1. 统一的考勤分类
    例如,《2014年学校考勤管理制度》等文件中都明确提到教师必须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上下班,坐班和岗务安排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,否则会影响正常工作。这体现了考勤制度的统一性和严格按照学校安排执行的原则。

  2. 具体执行标准
    每个文件都对教师在不同方面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:

  3. 请假条的签到要求:要求教师提前到岗并签到,未签到一次扣分。
  4. 迟到早退处理:根据迟到或早退的时间长短和原因,分别扣款。
  5. 旷课处理:迟到、早退三次以上的视为旷课一节,并且在累计超过一定节数时需向家长反映问题并进行处分。

  6. 考勤统计与考核
    例如,《2015年学校考勤管理制度》和《2025年学校考勤管理制度》中都提到了教师的考勤统计、请假条签到情况以及旷课处理等,这些内容体现了考勤制度对教师工作表现的统计和评估。

  7. 教育效果的引导
    例如,《关于加强考试制度和考勤管理的通知》(2015年版)中提到考勤制度可以用于监测教师的教学效果,并根据考勤数据调整教学策略,这显示了考勤制度对教学质量的指导作用。

综合来看,这些考勤管理制度文件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展开: - 明确的考勤执行标准:要求教师严格上下班、准时到岗。 - 具体处理规则:针对迟到早退、旷课等行为制定了具体的扣款和处分措施。 - 统计与考核机制:通过考勤数据统计教师的工作表现,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调整。

这些制度体现了学校对教师工作负责的态度,以及对考勤管理和教育效果的重视。未来可能会进一步完善考勤管理,例如引入更多数据监控、优化处罚措施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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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9

7、有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。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违约行为,旷工超过一天的按《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条例》的规定进行处理。

8、每周星期一学校举行升旗仪式,全体教教师必须按时参加,站在规定的地点排成队列进行升旗。课间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后面做操,其他教师帮助班主任管理班级(升旗和做操时有家长到校或领导到校检查工作,有关人员不能参加除外)。缺席一次扣款1分。

9、教师请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内,超假不履行续假手续的作旷工处理。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不到,私自调换课程以及代课没到,均作旷工处理,旷工每一节课的时间扣款10元。

10、因学校工作的特殊性,教师在报到后至开学后10天内及学期结束前半个月内不得请假,请教师自己克服困难。

11、教职工考勤两周公布一次,记载结果每学期结束时作为学期(年度)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据。

学校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9

7、有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。旷工超过一天的按《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条例》的规定进行处理。

8、每周星期一学校举行升旗仪式,全体教教师必须按时参加,站在规定的地点排成队列进行升旗。课间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后面做操,其他教师帮助班主任管理班级(升旗和做操时有家长到校或领导到校检查工作,有关人员不能参加除外)。缺席一次扣款1分。

9、教师请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内,超假不履行续假手续的作旷工处理。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不到,私自调换课程以及代课没到,均作旷工处理,旷工每一节课的时间扣款10元。

10、因学校工作的特殊性,教师在报到后至开学后10天内及学期结束前半个月内不得请假,请教师自己克服困难。

11、教职工考勤两周公布一次,记载结果每学期结束时作为学期(年度)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据。

学校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0

为了加强教职工工作作风建设,严格工作纪律和工作秩序,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,特制订以下考核管理制度:

一、作息时间

6:30:起床

7:00-7:30:早餐

7:30-7:50:早操(每周一早晨升旗,全体师生必须参加。)

7:50:预备铃

8:00-8:45:第一节课

8:55-9:40:第二节课

9:40-10:00:眼保健操

10:00-10:45:第三节课

10:55-11:40:第四节课

11:40-12:20:午餐

12:20-12:40:课间操

12:40-13:00:班级unch talk(班主任会与学生家长会)

13:00:午后会议

15:00-18:00:下午活动

18:00-21:00:晚上活动

19:30:茶歇时间,全体教职工在教室里进行茶歇。

二、每个班设立考勤记录薄,每节课均应由任课教师点名登记。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班公布一次,学期结束时,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家庭报告书,向家长汇报,并存入学生档案。

三、学生请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,请假三天内的由班主任审批;请假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见,德育处审批;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德育处提出意见后由校长审批。请假经批准后,应将请假单交德育处备案。

四、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,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,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入学手续,经医生证明病未愈不宜复学者,可继续休学一年。请事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,应予休学,并取消参加学期考试的资格。

五、班主任应每天掌握本班学生缺勤情况。对旷课、迟到、早退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。与家长配合进行教育。

六、发现学生非正常缺勤(不明学生缺勤原因和去向),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必须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,并将情况上报到综治安全办公室。

学校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1

一、有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。旷工超过一天的按《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条例》的规定进行处理。

二、每周星期一学校举行升旗仪式,全体教教师必须按时参加,站在规定的地点排成队列进行升旗。课间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后面做操,其他教师帮助班主任管理班级(升旗和做操时有家长到校或领导到校检查工作,有关人员不能参加除外)。缺席一次扣款1分。

三、教师请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内,超假不履行续假手续的作旷工处理。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不到,私自调换课程以及代课没到,均作旷工处理,旷工每一节课的时间扣款10元。

四、因学校工作的特殊性,教师在报到后至开学后10天内及学期结束前半个月内不得请假,请教师自己克服困难。

五、教职工考勤两周公布一次,记载结果每学期结束时作为学期(年度)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据。 ```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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